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南桃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批复

赣州市人民政府,省林业局:

你们关于申请全南桃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全南桃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进行调整,此次只涉及功能区调整,不涉及范围面积变化。调整后,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1602.57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6054.80公顷,实验区面积为5547.77公顷。

二、全南桃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四至范围和具体功能分区情况由省林业局另行公布。

三、赣州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保护措施,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组织开展勘界立标工作,并向社会公告。省林业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日常监管,高标准推进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编辑:吴璠

复审:陈双双

审签:胡萍、张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