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英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吴英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吴英杰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副主席,党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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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案件为所有公职人员敲响警钟,时刻警示他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谨慎用权、廉洁从政,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这一事件是中国法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缩影,显示了中国政府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正的决心。
官位再高,贪腐必遭,想要平安,干净清廉。
依法处置
反腐不停步,有利于社会风气好转。
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