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春耕时节,优质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关键。当前,全国各地通过加强储备、优化配送和推进科学施肥等措施,为春耕提供全方位保障。同时,金融机构的支持和监管部门的严格执法,为春耕营造了良好环境。


      今年,农资市场的供需、价格走势和行业新风向备受关注。四川农村日报推出《保春耕,看农资》系列报道,将深入农资供应、价格、质量和服务全链条,聚焦各地创新举措和保障手段,关注市场动态。同时,报道将跟进监管部门的打假治劣行动,发布农资质量抽查结果,为田间生产者提供农资辨假信息,助力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正勇

3月10日,巴中市恩阳区双胜镇东山村热闹非凡。由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会”)主办的农资化肥赠送仪式在此举行。而此次活动赠送的13万余元农资化肥,来源于一起备受关注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惩罚性赔偿金。

农户喜领赠送的肥料。省消委会供图

春耕追肥  农户遭遇不合格肥料产品

2023年春耕之际,巴中市恩阳区石马梁社区五社村民朱内,家里种了20多亩油菜和小麦,为了庄稼有个好收成,他在马鞍铺车站一家店铺购买了一批化肥,施肥后效果不好,影响了当年的庄稼收成。同样,来自天星寨社区1组的村民邬宗富,也从该肥料厂家直接购买了7包肥料,用于地里的苞谷、红薯,刚开始只觉得长势不好,没有怀疑质量问题,后来用于土豆施肥时,他这才发现肥料有问题。而此时有关该厂家肥料出问题,农户要求退钱的消息早在当地传开了。

当年2月,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在打假护农行动中,对当事人孙某文、刘某春合伙经营的佳瑞配方肥厂进行现场抽检,发现生产经营的肥料产品不合格。

溯源调查   12批次致两百余农户受害

肥料发放现场。省消委会供图

经过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当事人孙某文、刘某春合伙经营的佳瑞配方肥厂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也无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的备案与登记。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经过产品溯源、公安部门侦查等途径调查,发现本案涉及12批次不合格肥料,分别流入了巴中市6个县区及广元市、达州两个市,共确认购买该肥料厂生产的劣质化肥农户多达218名,生产销售数量大、涉及销售末端多。

巴中市消委会办公室主任袁正军介绍,于两被告生产销售不合格肥料时间较长、购买的农村消费者数量众多,省消委会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启动了惩罚性赔偿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024年3月,在巴中市检察院的支持下,省消委会代表不特定的农村消费者,就孙、刘二被告生产销售不合格肥料的行为,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同时申请巴中市检察院支持起诉。

公益诉讼  受害农户“退一赔三”

农户为省消委会赠送锦旗。省消委会供图

2024年3月11日,经开庭审理,原被告达成“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调解协议由被告向四川省消委会指定的公益账户退缴违法所得73142.5元,惩罚性赔偿219427.5元。

考虑到涉事企业充分认识错误且生产经营困难,经协商,赔偿金先“退一”,即退还欺诈销售所得价款,“赔三”即3倍惩罚性赔偿金从第二年起分三年偿还。

在赔偿金的使用上,省消委会积极探索,与巴中市检察院、市消委会共同研究并形成《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会议纪要》。根据纪要,二被告退还的违法所得用于支付申报消费者购买不合格肥料的货款,不足部分由惩罚性赔偿金补足。而剩余赔偿金则用于购买农资赠送受侵害集中区域的农村贫困消费者。

从2024年7月18日,省消委会联合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巴中市消委会、恩阳区消委会,在巴中市恩阳区元窝社区集中向首批21名购买劣质化肥的农户返还货款开始,到2025年3月10日,在东山村将剩余赔偿金赠送给受侵害者,总计赠送46.9吨,价值约13万元。

至此,这起不合格肥料群体侵权案件,在省、市、区三级消委会和当地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圆满画上了句号。216户受害农户获得了应有农资侵权赔偿,连同赠送给部分农村贫困消费者的肥料,共计有1000余农户在这场公益诉讼中受到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