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快评再次将矛头直指农村高额彩礼顽疾。文件提出“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这已是中央一号文件7年来第6次点名“高额彩礼”,如此高级别的文件,连续反复提及,可见问题的复杂性、严峻性。
彩礼本为“六礼”之一,最初的意义是男女结成夫妻,男方表达对女方的尊重,也是两个家庭建立联系的一种方式。在传统观念里,适度的彩礼是对婚姻的重视和承诺。但不知从何时起,彩礼金额一路飙升,一些农村地区彩礼金额在30年间翻涨数百倍,更有“万紫千红一片绿(10000张5元紫色,1000张百元红色,若干50元绿色人民币,总额超过15万元)”“一动不动(一动指汽车,不动指房产)”“三斤三两(百元钞票三斤三两,约13万元)”等所谓流行说法。
高额彩礼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对于许多农村家庭来说,为了凑齐彩礼,父母们辛苦积攒多年的积蓄瞬间清零,甚至“因婚致贫”。一些年轻人“举债成亲”,刚刚步入婚姻殿堂,就不得不面对经济压力,生活质量大打折扣,夫妻之间也可能因为彩礼问题产生矛盾,给婚姻埋下隐患。从社会层面看,承载祝福之意彩礼,如今却因传统观念固化、性别比例失衡、经济攀比等因素,演变为“面子工程”和家庭负担的代名词,高额彩礼加剧了农村“娶妻难”的问题,婚姻沦为物质交易,女性被物化,影响了农村的人口结构和社会稳定,也扭曲了婚姻的本质,让爱情在金钱面前变得不堪一击。更令人忧虑的是,这种异化正形成恶性循环:越是经济薄弱地区,彩礼要价越高;彩礼越高,年轻家庭负担越重,脱贫成果越易反弹。
这种现象背后,有着复杂的成因。一方面,攀比之风盛行,彩礼成了衡量家庭面子和社会地位的标尺,“别人有的我不能少”,导致彩礼不断攀升;另一方面,农村地区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部分家庭将彩礼视为养老保障,或是对女儿未来生活的一种经济补偿,赋予了彩礼过多的经济功能。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综合治理”,恰似一套刚柔并济的“组合拳”,直指问题核心,其策略可概括为“三效合一”:一是明确制度约束,要求通过村规民约设定彩礼上限、建立“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形成“软约束”,同时法治手段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细化民法典中“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界定,提升违法成本,保护农民权益;二是强调文化引导,妇联、共青团等组织搭建公益性婚恋平台,推广“零彩礼证书”、集体婚礼等新风尚,以榜样力量重塑婚恋观;三是提升经济支撑,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发展农村经济、拓宽增收渠道,缓解家庭后顾之忧。只有物质基础稳固,农民才能更关注婚姻质量而非彩礼金额。
整治高额彩礼,是倡导文明乡风的必然要求。实际上,近年来中央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构建文明乡风的政策要求一贯而鲜明,各地早已涌现了鲜活案例:江西永丰的一对教师夫妇,在婚礼上以“零彩礼”打破惯例,成为村民茶余饭后的热议话题;宁夏为“零彩礼”新人发放景区门票优惠,让文明婚俗有了经济杠杆的撬动;河南淅川法院开辟“彩礼返还快审通道”,对涉婚约案件快调快判。这些实践揭示着治理逻辑的转变:既要用自治公约划定红线、以法治手段筑牢底线,也需用文化浸润消解心结——妇联搭建的公益婚恋平台、共青团组织的集体婚礼、党员干部带头签订的移风易俗承诺书,多头并进,重构“重情轻财”的集体认知。
移风易俗绝非一日之功,需“常抓不懈、绵绵用力”,既要坚决反对陋习,又需为农民提供出路。政策需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宣传需贴近生活,让新风尚成为主流话语。当年轻人不再被彩礼压垮,当婚姻真正成为爱的港湾,乡村文明方能重拾淳朴底色,也唯有如此,“幸福”才能成为婚姻最厚重的彩礼。
三农快评——从三农角度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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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中国三农发布评论员
视频剪辑|郭柄杉
摄像丨徐豫
编辑丨宋锐
主编丨蒋琳
监审丨钟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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