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河南省司法厅了解到,全省各级行政复议部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在化解行政争议的同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既实现行政复议后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大幅度减少,又实现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大幅度提高,推动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贺振华介绍说,省政府高度重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学习贯彻工作,省司法厅在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行政复议法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推动各级行政复议部门准确把握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提出的新规定、新要求,强化法律实施保障,注重化解行政争议,强化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4年8月,省司法厅在安阳、开封、驻马店分三次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工作片区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市在推动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中好的做法和工作成效,讨论解决面临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各地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能力。
河南省各级行政复议部门通过扩大宣传、便捷申请、提供便民法律服务等方式,有效畅通、拓展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让群众从“不知复议”到“选择复议”;坚持“容缺受理”原则,降低受理门槛,做到“应收尽收”“存疑先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全省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仅省级层面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2件,依法受理284件,案件受理数量是2023年受理总量的161%,还办理复议监督案件116件,通过内部监督传导压力,指导督促各地解决“有案不受”“把申请人挡在复议门外”的问题。
河南省司法厅强力推动各级行政复议部门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复议维权成本。在行政复议申请环节,除了安排专人接待,还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开通网上受理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得高质量法律服务;在行政复议审理环节,凡是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均到案发当地进行调查听证,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往返奔波之苦;凡是群众能提供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明确线索,主动进行调查核实,切实解决群众举证能力弱的问题;对于纠错的复议案件,积极跟进,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得到全面履行,打通群众合法权益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全省各级行政复议部门积极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坚持‘事前引导协调、事中调解和解、事后跟踪疏导’,注重案前调解的源头化治理,立案审查即开启调解程序。在审理中全面征询申请人、被申请人调解意愿,强化后续程序,持续减负增效,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严格行政复议案审标准,从合法性、合理性两个维度全面审核行政行为,彻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倒逼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树立行政复议公信力,守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底线。”贺振华说。
文章来源丨法治日报
记者丨赵红旗
编辑丨郭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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