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洪瑜
3月1日,记者从四川省水产局获悉,即日起至6月30日,四川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天然水域进行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非法挖砂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我省春季禁渔期,这是鱼类繁殖和幼鱼生长的关键时节,在此期间加强对天然水域的保护,有利于鱼类种群繁衍。近年来,四川持续保持禁渔执法高压态势,多措并举守护水域生态环境。截至目前,成都、简阳、乐山、自贡、巴中等不少地方已相继发布春季禁渔通告。为确保禁渔政策有效落实,各地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联合执法,严打“捕、运、销”地下产业链。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四川将启动“春季护渔”区域会战行动,在加强常态化水上巡查的同时,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在线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加强巡航执法检查和实地驻守盯防,严查严打各类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长江野生鱼等行为。深挖扩线,加强对团伙化、链条式、跨区域非法捕捞案件的侦查侦办,斩断非法“捕、运、销”地下产业链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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