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青岛市加大对违法销售、运输、储存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

近期,多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5年2月18日,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曾某某在长江中路317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开发区公安分局对曾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二

2025年2月17日,黄岛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赵某某在东岳东路3777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黄岛公安分局对赵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三

2025年2月16日,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陈某某在大尧一路4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南公安分局对陈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四

2025年2月16日,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单某在福州北路1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南公安分局对单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五

2025年2月16日,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齐某某在宜昌路31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北公安分局对齐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六

2025年2月16日,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刘某某在怀远路、德兴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北公安分局对刘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七

2025年2月16日,黄岛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李某某在唐岛湾路360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黄岛公安分局对李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八

2025年2月12日,李沧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赵某某在惠水路618号某小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李沧公安分局对赵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九

2025年2月12日,崂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刘某某在金龙路、深圳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崂山公安分局对刘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

2025年2月12日,崂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罗某某在劲松八路、劲松七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崂山公安分局对罗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一

2025年2月12日,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乔某在华中路111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高新区公安分局对乔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二

2025年2月12日,平度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某在崔家集镇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平度市公安局对王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编辑 | 桃子

来源 | 青岛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