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祖明远 绵阳观察 陈冠宇

12月30日,盐亭县人民法院对袁麒淞等1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一审宣判。


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作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袁麒淞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徐家军等其余18名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袁麒淞1998年因抢劫罪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2003年刑满释放回到盐亭后,纠集徐家军、淳攀、李玺等18名被告人,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袁麒淞为组织者、领导者,且人数众多、成员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长达数年时间里,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巧取豪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以黑护商,以商养黑,漠视法律,实施多起妨害公务、妨害作证犯罪,致使被害人不敢报案、证人不敢作证,严重破坏盐亭社会法治秩序、经济秩序和网络舆论生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庭审现场,川观新闻记者注意到,被告人袁麒淞控制的盐亭桑梓网论坛曾大量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公司及个人的负面舆情帖子,以有偿删帖、屏蔽、沉帖、转发、评论等手段相要挟,迫使相关单位和公司与其合作,或者提供服务,实施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