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踢踹他人车辆,并上车顶“跳舞”,最终导致两车损坏。北京日报记者近日从北京顺义检察院获悉,男子庞某最终因寻衅滋事罪获刑。

事发当日,车主刘某与朋友相约在顺义区后沙峪的一个饭店吃饭,将车停放在了饭店的停车场内。吃饭时,刘某听到酒店外面动静很大,发现自己停放在院内车的车顶上竟然躺着一个人,车辆前机盖、后备箱、车顶部有好几个大坑。见该男子睡着,刘某无奈报警。

爱车被该男子破坏的不仅有刘某。监控显示,涉事男子庞某先对一辆白色轿车不停踢踹,并用力拉拽车门,后又爬到车顶乱蹦乱跳,从这辆车的车顶下来后,庞某又对着刘某的轿车连踢带踹,最后爬到刘某的车顶上,跳累了,躺在车顶上呼呼大睡。

第二天上午,涉事男子庞某在派出所醒来,看着监控中自己的醉态又羞又懊。这并非庞某第一次醉酒后闯祸,2016年6月其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半月。

经鉴定,庞某破坏的两辆车辆损失共计13059元。案发后,庞某第一时间向刘某、吴某表达歉意并进行了赔偿,刘某、吴某也对庞某表示了谅解。但庞某酒后无故踢踹、踩踏,致两车损坏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庞某认罪认罚且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最终检察机关给出了判处庞某有期徒刑八个月,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获法院判决支持。

检察官提醒市民,与亲人朋友聚会小酌切不可过于贪杯,更不能酒后言行无状,随意损毁他人财物,或者与他人发生其他更为严重的冲突,一时放任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害人又害己。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记者 徐慧瑶 通讯员 钟良【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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