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10日发布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罗保铭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罗保铭(资料图)
罗保铭曾担任海南省委书记,2024年7月主动投案。他出生于1952年10月,天津市人,历史学硕士。
1969年至1973年,罗保铭任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班长、排长、副指导员,此后回到家乡天津,任天津市无线电元件三厂工人、车间党支部副书记。1978年至1981年,他在天津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毕业后进入共青团天津市委工作,短短3年就成为团市委副书记。
1985年11月,罗保铭任共青团天津市委书记,此后历任天津市大港区委副书记、区长,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主任,市委商业工委副书记等职。1997年,罗保铭任天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年7月,罗保铭离开工作、学习了28年的天津,任海南省委副书记,其间曾一度兼任省委宣传部部长,2007年1月任海南省代省长,随后去代转正。2011年8月,罗保铭任海南省委书记。
2017年4月,罗保铭出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次年出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4年3月卸任。罗保铭还曾是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年1月24日消息,罗保铭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罗保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与政治骗子不正当交往,造成财政资金重大损失和恶劣政治影响,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重要干部任用上听任亲友“推荐”干预,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纵容亲属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利用职权大操大办丧事,长期无偿接受企业提供的高档服务;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贪婪腐化,恣意妄为,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值得一提的是,罗保铭落马两个多月后,2024年10月21日,曾担任罗保铭秘书多年的海南省琼海市委书记田志强也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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