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5年1月22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春杰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春杰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春杰受贿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此前报道: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王春杰被查
北京市纪委监委:王春杰被双开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记者 徐慧瑶【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监制:刘昊
编辑:李俊瑶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