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高杲

记者1月9日从科技厅获悉,《四川省人工智能链主企业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近日印发,《管理办法》明确人工智能链主企业的遴选、管理和服务等,旨在加快培育人工智能链主企业,形成引领集聚效应,带动人工智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需要满足哪些“硬指标”?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还要看研发能力、平台建设等条件

什么是人工智能链主企业?科技厅产业科技促进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是指在全省人工智能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具有核心优势地位,对细分赛道产业链资源配置、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生态构建、有能力和意愿引领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具体来看,人工智能链主企业需要满足企业发展、研发能力、平台建设、产业带动等7项“硬指标”。

比如,在企业发展上,链主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大模型、软件等领域放宽至1亿元)。再比如,在研发投入上,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大模型、软件等领域不低于10%),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标志性产品市场竞争力强、技术达国内先进,有效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不低于10件。此外,链主企业应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企业不少于20家。

将得到哪些“硬支持”?

既享受项目申报等推荐,还将得到经费支持

《管理办法》明确,省人工智能产业链相关省级部门,将对链主企业提供产业政策、上市培育、科技金融、市场运行、科技创新等方面指导。还多处提到将对企业进行“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比如,将优先推荐链主企业申报、承担国家有关部委产业发展、科技攻关、场景应用等类别的项目。优先推荐创建国家技术(制造业、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优先推荐链主企业认定国家科技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再比如,将倾斜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相关业务领域的省级创新联合体,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等攻关项目,牵头建设省级技术攻关和中试研发等创新平台。优先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细分赛道产业联盟,联合推动制定行业标准,搭建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合作交流平台,促进生态圈融合。对首次认定的链主企业,给予项目经费支持,用于产业链建设相关科技创新、技术升级和成果转化。

此外,《管理办法》提到,将对链主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建设期满1年后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为优秀的链主企业,给予奖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链主企业资格。同时,链主企业如发生重(特)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将取消链主企业资格。

据了解,《管理办法》自2025年2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