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四川省住建厅等八部门
联合发布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将推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线下“一窗受理”
线上“一网通办”
四川省住建厅官网截图
多久实施?
具体如何办理?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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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9个事项集成办理
涉新建商品房、再交易商品房两类
根据《实施方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按照房屋性质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新建商品房(期房、现房),二是再交易商品房。其中仅再交易商品房涉及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渠道,新建商品房只涉及线下办理。
>>线下“一窗受理”。在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公积金中心、银行等受理点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专窗(专区),提供“一窗受理、数据共享、联动办理”一站式集成服务。
>>线上“一网通办”。采用“一表采集、系统流转、联动办理、及时反馈”的方式,实现“一网通办”。申请人可登录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模块申请。
《实施方案》明确,将依托四川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行“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网(窗)受理、一表反馈、一次办结”,集成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不动产转移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9个事项,其中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按现有受理模式转外办理。
此外,《实施方案》还特别明确,各受理窗口应做好申办咨询、导办、帮办等现场服务。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一次性告知。
成都、攀枝花等七地先行先试
推动全省各城市公积金中心落地可办
《实施方案》明确,将采取试点先行,持续优化的方式。2025年3月底前,各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各自业务系统必要的优化完善,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开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模块,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联办、信息共享,确保全省具备全面推广实施的条件。在成都、攀枝花、绵阳、广元、内江、南充、宜宾7个城市开展试点,进行业务培训,实现试点城市落地可办。
2025年6月底前按照实施方案,整合优化办事流程,开展协同办理。各部门总结试点经验,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全省各城市公积金中心落地可办。
此外,《实施方案》还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探索将不动产转移登记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联合办理。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原文件
来源 | 四川发布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