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刘佳
8月29日,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下放内资公司登记管辖权的公告》,决定从2017年9月1日起对省工商局内资公司登记管辖权进行调整,并下放部分企业到其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管辖。根据公告,原已在省工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的内资公司以及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所有建筑类内资公司(含分公司、企业集团)都将于2017年12月31日前下放至其住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管理。
这项改革措施为何出台?将带来哪些变化?又有多少企业可从中获益?8月30日,四川省工商局将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川观君也会带你一同走进发布会现场,为你解疑释惑。敬请关注。
编辑 余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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