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领域的“内卷式”竞争已经影响我国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发展乃至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整治经济领域“内卷式”竞争的核心在于通过规范市场行为和政策引导,防止低效价格战和资源浪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明年重点任务时明确强调,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显然,经济领域的“内卷式”竞争已经影响我国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发展乃至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应予高度重视。
时下,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产业规划过程中,以及部分新兴行业的企业在战略布局和营销策略中存在着明显的“内卷式”竞争倾向,尽管投入不少资源、付出诸多努力,但最终产出却并未与之形成正比。
“内卷式”竞争的表现形式花样繁多。例如:地方政府攀比招商,片面追求本地局部利益,违规实施税费、用地等招商优惠,人为制造政策洼地,干扰要素合理流动,阻碍经济循环畅通,导致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产业布局盲目跟风,一些企业盲目“追新”,对新概念、新赛道缺乏辨别能力,忽视对产业规律和区域条件的理解和把握,盲目入局、跟风扩产,导致阶段性产能过剩和产业内卷;流通领域低价“血拼”,一些传统企业不重视科技创新和数字化改造,产品质量停滞不前,销路只能拼价格,成本压力在产业链供应链内部恶性传递;营销策略恶意拉踩,个别企业采取恶意营销方式抢占市场,或者将网络信息随意拼接、捕风捉影制造谣言,或者组织网络“水军”针对竞争对手恶意抹黑,恶化营商环境。
“内卷式”竞争具有多方面的现实危害。其一,不仅会恶化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市场壁垒和花样繁多的行政封锁,还会在客观上迟滞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也与我国倡导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体系的普惠包容、互利共赢理念背道而驰。其二,不仅会使企业发展空间遭受挤压,还会造成行业发展要素内耗,影响产业链的稳定,破坏整个行业的生态,进而造成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路径变窄,延缓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新旧动能转换进程。其三,不仅会严重侵蚀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创新文化根基,造成创新动力不足、资源整合困难、行动协同不畅、人才无法集聚,甚至还会削弱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使中央政策不能贯彻到底。
“内卷式”竞争的深层根源需要全面剖析。一是在资源有限的环境中,有的地方政府基于本地发展利益而在产业规划布局和招商引资政策上急功近利,造成相关领域的行业和企业为争夺稀缺资源采取激烈的竞争手段。二是由于宏观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滞后等因素影响,一些行业或领域的制度设计不合理,导致部分企业难以通过产业创新或提高效率赢得市场主动,而只能通过加大投入来获得相对优势。三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企业只能以过度投入的方式弥补对区域竞争、市场竞争的环境认知不足,使竞争走向盲目无序,造成市场机制严重扭曲,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遭到破坏。
“内卷式”竞争亟待实施综合治理。整治经济领域“内卷式”竞争的核心在于通过规范市场行为和政策引导,防止低效价格战和资源浪费。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引领作用。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主线,加大财政、货币等宏观政策对高技术制造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是强化产业政策融通功能。通过设备更新、产业升级等手段平衡新旧动能关系,进一步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和新兴产业培育,加快整体经济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三是明确高质量发展导向。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壮大耐心资本,更大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
四是建立新质生产力发展考核体系。以产业发展实际为目标,建立以资源高效利用和要素高效率配置为核心的地方政绩考核体系,推动地方发展的策略性互动行为转向高质量发展竞争,防止出现产业发展模式千篇一律、产业类别高度雷同现象。
五是改革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为发展“协调器”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和规则,规范市场行为,形成广泛共识,遏制恶性竞争;另一方面通过鼓励企业开展差异化竞争,找准自我定位,增强核心优势,开辟新赛道,开拓“新蓝海”,进入高水平竞争状态。
六是推进市场环境公平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效果大督查行动,强化消除“内卷式”竞争的制度支撑,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良性互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使企业真正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把更多精力转向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
(作者系重庆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主任)
作者:王济光
文字编辑:王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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