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7号

(2024年12月23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

免去程润宏的怒江州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怒江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杨华彦的怒江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碧海的怒江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陈砚斌为怒江州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怒江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碧海为怒江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根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李文辉提请:

决定任命:

李   辉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晓春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水利局局长;

杨仕林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根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运恒提请:

免去赵军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文灿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崔建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庭长。

来源:“怒江人大”公众号

云南日报-云新闻编辑:陈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