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协十三届十次常委会议在太原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12月24日,山西省政协十三届十次常委会议在太原举行。省政协副主席徐广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席李正印、张复明、李晓波、李思进、王立伟、闫晨曦、王蕾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张新伟同志任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黄岑丽同志任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张云泽同志任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师帅同志任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李斌同志任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决定接受李斌、张云泽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的请求。辞去常务委员事宜报政协山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追认。

鉴于吴存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免去吴存荣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主席职务,同时撤销其委员资格。免去主席职务事宜报政协山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追认。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固本培元、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省委领导下履行职能,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重要要求,坚持以严的标准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持续正风肃纪反腐,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山西的重大使命任务,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