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娥昌等二十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德政任〔2024〕1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州人民政府决定:

陈娥昌  兼任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州知识产权局局长;

李品春  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免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州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世忠  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卓群英  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张春蕾  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州能源局局长;

曹明卫  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褚文勋  任州审计局副局长;

刀   榕  任州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

胡文萍  兼任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朱宏芳  任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三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民政局副局长;

张芝能  免去州能源局局长、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唐宏君  免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东晓  免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庞   云  免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杨钦至  免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孟成钟  免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杨常纪  免去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杨清成  免去德宏职业学院副院长、州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州技工学校副校长职务;

张   涛  免去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退休。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来源:“德宏先锋”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晓晖

二审:王茜婷

三审:李熙临

终审:浦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