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份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以来,各地大力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切实将隐患消除在事故成灾之前。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企业从业人员主动报告事故隐患,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5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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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3日,宜春市万载县某烟花爆竹公司一员工在对烟火药自动混药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机器在空机运转时有异响,经检查发现机器顶部进料口筛网破损,出现两个直径2厘米的缺口,遂立即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公司在第一时间采取了有效措施,消除了事故隐患,事后对机器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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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日,宜春市袁州区某烟花爆竹公司员工在对装药机进行余药清扫时,发现该装药机药物回收传送带托轴轴承锈死且磨损严重,遂立即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接到报告后,公司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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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宜春市铜鼓县某化工企业MVR车间员工在设备巡查时,发现岗位吊机钢丝绳磨损,部分已出现断裂,存在事故隐患,遂立即向车间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后,公司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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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萍乡市芦溪县某烟花爆竹公司员工发现28栋引线烘干房防爆风机没有正常运行,存在事故隐患,遂立即向安全厂长和主要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后,公司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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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3日,南昌某通信公司员工通过公司内部随手拍系统报告,办公楼一楼通道处堆放有宣传物资影响正常通行,存在消防隐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上报隐患后立即到现场核实并予以处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30元。

来源:江西应急管理

责编:富宇菲

审校:段晓云 乔驿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