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9日消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苟仲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苟仲文出生于1957年6月,甘肃镇原人,2016年至2022年任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后到全国政协任职。

今年5月,苟仲文官宣布被查,12月被“双开”。

经查,苟仲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签批大额资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搞权色交易;

在体育项目建设或收购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随意决策,滥用职权,造成巨额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