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北京“扫码检查”改革再升级,执法人员不扫码,企业有权拒绝检查;检查结束后,企业可在“京通”平台上对检查行为进行评价。
自今年7月1日开始,北京在全国率先启用了“扫码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机制。“扫码检查”不仅实现了全市检查信息的可共享、可追溯,让执法单位的检查工作公开、透明、规范,它还有一套避免扎堆检查、重复检查的预警机制,破解检查扎堆,为企业减负。
今年全市各部门已开展扫码检查21.95万次
据统计,自今年7月1日北京市全面推行“扫码检查”监管改革以来,截至11月底,全市各部门已开展扫码检查21.95万次,涉企检查更加规范透明,行政检查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11月29日,新修订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以扫描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二维码记录检查行为”,通过扫码将各类涉企检查从一开始就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实现阳光检查、规范执法。
“我们持续优化‘扫码检查’规则,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明确针对执法人员不扫码开展检查行为,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明确执法人员不扫码开展检查的规则后果,进而提升社会监督的效果。
检查结束后,企业可随时进行评价
据悉,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对监管部门检查行为的监督,北京市“扫码检查”持续完善评价机制。企业可以通过“京通”企业端随时对检查行为进行评价。具体步骤是:企业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百度搜索“京通”小程序,使用企业账号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后,点击“企业空间”,找到数字服务中“企业行政检查结果”,查看相应检查记录进行评价。
扫描“监督码”反馈图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直接扫描“监督码”,跳转至“京通”平台随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问题建议的核实过程中不会公开企业信息,以保障企业诉求得到高效处置,在推动各监管部门规范检查行为、实现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更好地让企业专注经营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发展动能。
记者/陈琳 编辑/张磊 校对/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