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2日消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星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星泰已于11月被“双开”。通报指出,他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作风专横霸道,违规融资举债,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刘星泰 资料图
刘星泰出生于1963年1月,山东利津人,长期在山东工作,曾任日照市委书记,2018年1月调任海南省副省长,同年7月任海南省委常委,后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2022年1月,他转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4年5月,刘星泰官宣落马,1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指出,刘星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推进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违反组织原则,作风专横霸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搞权色、钱色交易;
违规融资举债,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
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干部选任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来源 | 长安街知事
审核 | 卢长银
编辑 | 张心珮
校对 | 郝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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