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作出首份司法惩戒决定书,对法庭上侮辱、殴打诉讼参加人,严重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依法提请法院司法制裁,对当事人作出各自处罚30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