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办案引领理念,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案件查办各项工作,坚决清理啃食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2024年5月17日起,“廉洁四川”推出“解决急难愁盼·集中整治在行动”专栏,跟进相关报道,敬请关注。

“林海海子属于我们组的集体资产,这些年都是卢某在承包,但从来没有在村务公开栏看到过相关公示……”

“虽然当时组长声称让大家去竞标承包,可程序并不规范透明。”

问题还得从今年攀枝花市米易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说起。随着下沉走访次数日渐增多,越来越多的群众向纪检监察干部“唠”起了“烦心事”“疑心事”。普威镇板棚村(原龙滩村)村民向镇纪委反映,原龙滩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卢某涉嫌违规承包村集体资产。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收到群众反映后,镇纪委随即成立核查组,通过查看资料,实地走访村民等方式开展问题核实。

普威镇纪检监察干部到“林海海子”开展实地走访核查。(田常久 摄)

经了解,村民口中的林海海子为天然形成的水域,面积约30亩,其保水蓄水功能主要用于群众农业生产。在不影响群众农业用水前提下,为增加村集体收益,林海海子所在地板棚村十二组(原龙滩村八组)将林海海子作为鱼塘承包给村民经营水产养殖。

本是两全其美的好事,既让集体钱袋子增收,又可保障农业生产用水,但群众不满的背后究竟有何“玄机”?

在查阅“鱼塘承包合同”的同时,核查组找到承包人卢某进行谈话。

卢某表示自己与原龙滩村八组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从2005年4月16日起至2035年4月15日止,承包费每年600元。签订合同前一周,也召开了村民小组会议,群众并无意见。

乍一看,卢某的说法似乎并无破绽,但在核查人员的深究细问下发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原来,经卢某授意,原龙滩村八组组长罗某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集体资产承包事项,但实际参加人数未达到村民小组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不符合相关议事规则。且卢某的亲属在会上告知大家,卢某要参与承包竞标,在场村民均未发表意见,后续也无村民参与竞标,卢某“顺理成章”承包了该鱼塘。

事实上,卢某与原龙滩村八组达成的鱼塘承包事项,当地村民虽已熟知,但承包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承包过程无任何佐证资料,承包费用的收支情况更未公开公示,致使村民颇有怨言。卢某身为村民委员会主任,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长期以固定价格承包集体鱼塘,侵害集体和群众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村委会则按照议事规则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通过民主决策程序终止该合同,并通过公开招租程序,重新确定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对承包期限和承包价额予以约定。

今年以来,米易县纪委监委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以摸清家底、靶向监督、强化整改为主线,加强部门统筹联动,点对点发放《工作提示》,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关于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承包)合同的指导意见》,同时深挖农村集体合同管理制度“年久失修”、租赁合同“长期失管”、基层干部“防线失守”等乱象症结,强化监管约束,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已清查各类集体经济合同546份,查纠问题406个,立案22件、党纪政务处分22人,组织处理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