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木棉

这几天,杭州二中白马湖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了一封《关于合理使用社交媒体倡议书》,建议同学们在16周岁之前,尽量远离社交媒体,不注册社交账号。这条倡议,很快就引发热议。

由此,人们不由得联想起最近引发全球讨论的一个话题——上个月,澳大利亚联邦参议院投票通过了对该国16岁以下人群实施社交媒体“禁令”的法案。接下来,科技公司必须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未成年用户访问社交媒体,否则可能将面临近5000万澳元(约合3200万美元)的巨额罚款。

对于青少年来说,社交媒体如同一把“双刃剑”。从好的角度而言,网络社交媒体能够开拓孩子的视野、提升他们的认知。何况网络也能给学习带来便捷,比如教育部就部署,要求将AI引入教育领域。但同时,网络也会“毁人不倦”,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十分不利。各种游戏的开发,让孩子们“乐不思蜀”,甚至是“玩物丧志”,偷父母钱玩游戏、为了玩游戏犯罪已不是什么稀罕事。更值得关注的是,网络世界“众声喧哗”,其中不乏各种显性或变形的血腥、暴力甚至教唆犯罪、淫秽色情等不良内容。这无疑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广大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正因如此,除了澳大利亚,多国也正计划或已出台对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的监管和限制措施。如欧盟规定,技术企业只有在征得家长同意后方可访问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法国去年提议,15岁以下未成年人如果没有获得家长许可,禁止使用社交媒体;美国佛罗里达州今年也正在审议相关法案,拟明令禁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此外,包括奥地利、德国、意大利和韩国在内的十多个国家正在努力为社交媒体设定最低年龄访问限制,这一限制通常为15岁,但执行力度各不相同。

智能手机、社交媒体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虽有国别差异,但也具有很强的共通性。此次澳大利亚立法出台社交媒体“禁令”,说明全社会已经越来越认识到,青少年对互联网的“拥抱”不该是毫无保留的,必须得划定一个合理的界限。

近年来,我国不断通过完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强化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保护,比如规定网络平台企业不能为不满16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限制网游公司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要求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等。

在2022年修订的《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新增了“网络保护”章节,明确提出“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未成年人对网络信息的分析判断能力”,更将“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列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的行为之一。

但不得不承认,一些相关法规在具体执行中,收效并不明显。就拿各平台的未成年人模式来说,从现有制度规定来看,平台方只要提供了未成年人模式,就尽到了责任,至于未成年人使用移动互联网时是否遵守,则不再是平台的责任。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在信息化时代,“断网”不可能,也没这个必要。但无论是“16周岁之前尽量远离社交媒体”的倡议,还是社交媒体“禁令”,都值得认真看待和考量。如何做好立法的“后半篇文章”,让网络保护真正落到实处?如何增强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让未成年人模式不仅“有”,更能“有用”?如何结合现实情况,丰富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的治理手段?……

破解未成年人社交媒体使用之困,没有“特效药”,还需要社会各界携手合作,以创新思维和细致考量,来寻找那个适合各自实际的“平衡点”,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让他们在数字时代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