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记者从攀枝花市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盐边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盐边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熊维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熊维云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录用中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多次与管理服务对象打麻将;在水费收取上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采购、资产处置上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在货品采购、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熊维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盐边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盐边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熊维云开除党籍处分;由盐边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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