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枸杞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经过多年发展,我省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枸杞集中种植区和有机枸杞生产基地。为了更好统筹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全面提升我省枸杞产业发展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制定出台《青海省枸杞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十分必要,将有效改善现阶段品牌培育滞后、加工发展能力不足、产业链条较短等问题,以法治之力助推我省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共六章四十二条,主要包括总则、产地保护与种植加工、质量安全保障、品牌建设与保护、扶持与监督、附则。

《条例》明确,涉及枸杞产业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引导和扶持枸杞规模化种植、推广枸杞良种良法种植和有机种植、精深加工等方面的责任。在质量标准体系方面,《条例》设立“质量安全保障”专章,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从标准化生产、绿色防控、冷链物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同时,《条例》明确规定支持开展加工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培育精深加工产品,同时专设“品牌建设与保护”章节,鼓励和支持枸杞生产经营者开展有机基地认定、有机产品认证。

《条例》立法本意为促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以激励、引导为主,在法律责任中作了原则性规定。针对草案中涉及土壤、水质、空气、投入品、假劣产品等方面的法律责任,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已有规定的,未再重复。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