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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南江县人民法院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开展共建米仓山森林资源保护“纽扣法庭”签约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上,两地法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共建米仓山森林资源保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并同步召开首次联席会,双方围绕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恢复性司法修复等工作展开了交流讨论。

据了解,米仓山有丰富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也是长江支流(汉江、嘉陵江)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光雾山法庭与新集法庭分属米仓山南北两端,在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召开之际,川陕两省协作共建首个“纽扣法庭”,旨在立足两地实际,建立跨区域环资工作日常联络、诉讼通办、纠纷联动化解、案件会商等机制,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司法协助,形成米仓山法院之间委托送达、委托取证、委托执行等密切协作关系,这也是两家法院对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的生动实践。

“今后,我们将紧扣两山理念,共同助推环资审判增质增效,紧扣跨区司法协作,助推两地法院共治共建,紧扣‘纽扣法庭’,共同培树培优司法品牌,让‘纽扣’扣的更牢,扣的更紧,以协同促治理,推动‘龙头山—米仓山’山系全域森林资源司法协作提档升级。”南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荣祥表示。

“南郑区人民法院将以‘纽扣法庭’为平台,与兄弟法院共同构建环境资源‘系统保护、流域同治、区域协同’的司法保障新格局,为米仓山的山清水秀贡献法治力量。”南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彦飞表示。

下一步,两地法院将通过结对组合、资源共享、工作协同、联动共建等方式,不断丰富拓展“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内涵与外延,进一步加强司法协作,切实扣好“同心纽扣”,为筑牢米仓山生态环境保护屏障和绿色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