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雨明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后学校与刘某辰的父母就治疗、赔偿费用等达成一致,并已履行。刘某辰已恢复上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雨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宋雨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已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足额赔偿受害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等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属等旁听了案件宣判。
(总台记者 李艳君 张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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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幼儿园 2024-11-27
老师永远不要忘记:师德师风和自己职责。
袁昌仁 2024-11-27
老师打伤学生的事件时有报道,现代教师究竟怎么了?难道教师真的不知道打学生是犯法吗?为什么知法犯法呢?教师培训总把师德放在第一位呀,在处理教师打学生的同时,应该作深层次思考与研究,如何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我想这才是问题的关键,让“前车之覆”,,真正成为“后车之鉴”。
川观网友c8e3b6 2024-11-27
老师情绪“失控”,酿成大祸,这凸显校园一线教师压力疏导、情绪管理课程迫在眉睫。得给老师解压舱,为校园安全加固,毕竟孩子们的校园应是无忧乐园,不是意外“高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