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蒋京洲
小猕猴固然可爱,但私自当做宠物饲养却并不可取。近日有媒体报道,今年6月,在贵阳旅居的林女士在黔灵山偶然捡到一只刚出生的猴子,她把猴子带回家养了半年。怕猴子叫声引起邻居注意,林女士养了两只鸭子试图混淆视听,还希望合法取得猴子的饲养资格。
贵阳市有关部门表示,这只猴子是野生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直在和林女士交涉,希望她交还猴子。如果林女士执意不愿交还猴子,将会报警处理。
11月19日,林女士将小猴子移交到了贵阳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如果林女士执意喂养野生猕猴,将涉及哪些法律问题?我国对于饲养、繁育野生保护动物又有何规定?为此,川观新闻记者邀请到了四川辽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天来告诉你背后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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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什么都可以私自饲养,否则,后果很严重的啦。
野生驯化路艰难,不要自己去尝试。
捡来野生动物当宠物?这可不像童话故事,没有魔法能让你避开法律红线。野生动物可不是路边的流浪小猫小狗,它们是大自然的‘神秘嘉宾’,把它们困在自家笼子里,这不是爱,是给它们和自己都挖了个‘法律大坑’!
这个肯定不得行撒! 捡个动物就自己养,那大熊猫最“抢手”
这个“风”必须刹住! 不是啥都可以捡啊,人家可是“国家保护”! 如果可以,熊猫早都被“捡”到屋头了!
野生动物一定要分清,安全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