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消息,在11月22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总台华语环球节目中心记者提问:目前中方已对29个国家试行免签政策,是否还会增加?部分国家还希望进一步延长免签停留期限、增加免签事由等,请问是否有这方面考虑?

A

林剑:为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往来,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自2024年11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日本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

此外,中方还决定进一步优化免签政策,将交流访问纳入免签入境事由,将免签停留期限自现行15日延长至30日。自2024年11月30日起,包括上述9国在内的38个免签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天,可免办签证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