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德阳观察 薛伟光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挑战。然而,总有人心存侥幸,试图通过逃避执行来规避法律责任。近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典型的拒不执行裁定罪案,依法对被告人张某进行了严惩。
事情的起因还要追溯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张某因借款未还,被刘某某告上了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也据此作出了民事调解书,明确了张某欠刘某某52万元及清偿债务的具体时间。然而,张某却并未按照调解书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刘某某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旌阳区法院受理并立案执行后,依法向张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并申报个人财产情况。随后,法院还作出了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扣划、查封张某名下的银行存款及住宅。
面对法院的一系列强制措施,张某虽然作出了书面承诺,表示会分期归还欠款,但并未真正履行。更甚者,张某在达州市承包劳务期间,因自己的银行账户已被冻结,竟然联系上游公司将劳务费用转至其女儿张某的银行账户,企图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执行。
不仅如此,张某在到汉中上班后,为了继续规避执行,又联系老板将劳务工资转账至自己未被冻结的微信账户,并将部分款项以生活费的名义每月支付给其前妻。在此期间,张某从未主动履行本案债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变动情况。
张某的种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在明知自己对刘某某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况下,通过让案外人代收款、拒不交付房屋的方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致使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据此,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值得一提的是,在判决生效后,张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申请执行人刘某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并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刘某某也出具了谅解书对张某予以谅解。
本案承办法官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生效判决、裁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必须履行。如果试图通过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不仅会影响自己的信誉和前途,更可能触犯法律受到严惩。因此,建议大家要诚信守法,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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