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平台上,形形色色的探店视频受到很多观众青睐。这些视频不仅满足了观众的好奇心,为消费者提供建议,有的还为博主和店家引流,将此做成了生意。

但有不少网友反映,曾遭遇过“别人拍视频,自己‘被出镜’”的经历。近日,记者从武汉市汉阳区法院获悉,有市民因遭遇类似“被出镜”情况,打官司获赔1万元。


不少网友留言控诉自己“被上镜”的遭遇↓

有网友表示,自己在探店拍照时尽量避免其他顾客出镜。

记者检索各地法院公布的裁判文书发现,未经本人同意,他人拍视频时自己“被迫”或意外出镜,并在短视频平台传播后引发的法律诉讼很多,法院的多数判定是:拍摄上传者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如果涉及短视频未能及时删除,平台也涉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研究员黄尹旭建议,视频拍摄者应具有自律心和边界感。监管部门可以增加普法宣传,并发出保护肖像权的倡议,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拍摄行为。

综合 央视网 长江日报 网友评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