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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宋媛媛
责任编辑 | 贺斌
“记者痛批面子工程”近日引发热议。该工程是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一市民公园项目,是榆中县政府2016年12月立项的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9.52亿元,却从未开放过。(11月15日 澎湃新闻)
甘肃是个经济欠发达地区,9.52亿即便在发达地区也不是个小数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就业……任何一项恐怕都比建公园要急切,9.52亿元巨款偏偏用在了建公园,而且从建成那天就从未开放过。这实属脱离发展实际、不顾民生需求的“面子工程”!
无独有偶,就在前几天,11月11日,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对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其中,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花1100多万元违规维修政府办公楼楼顶,花1300多万元建广场景观小品;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斥资12亿建对外交流中心,1.2亿元打造智能化信息系统……
有媒体报道,在11月11日通报发布后,11月12日晚,清徐县就连夜拆除了广场上的仿真椰子树。
那么,为什么一些地方官员热衷于搞面子工程呢?说到底,就是扭曲的政绩观在作祟。他们做事从来不从实际出发,想的也不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是把有限的资金甚至不惜举债去搞毫无实际作用的所谓亮点工程,目的是刷存在感,显示自己有所作为。从另一方面来说,“要想富,搞项目”,官员通过推动项目工程的落地,不但能使“关系人”挣得盆满钵满,自己也可能会得到不菲的好处,这也是某些官员巧立名目上项目的原因。
因此,“面子工程”不仅浪费资源,更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从违反群众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并作为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情形。
但是,对负责的地方领导的处理,往往是被确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之后平调其他地方任职。这种处罚并不足以遏制地方党政一把手大搞“面子工程”的冲动。
治理“面子工程”,笔者认为:其一,要将监督落到实处,考核领导干部要多到现场去看,多听群众怎么说,将真干假干分辨清楚。其二,要处罚到位,敢于壮士断腕,而不能“蜻蜓点水”,将出了问题的干部调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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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编辑 | 马蓉蓉 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