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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消息,在11月11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印尼安塔拉通讯社记者提问:中国政府周六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推进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中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联合声明》中提到,双方将共同致力打造更多海上合作亮点,包括在两国主张重叠海域开展共同开发合作,一致同意设立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探讨和推进有关合作。请问需要探讨的两国主张重叠海域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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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剑:中方一贯倡导“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始终致力于同周边海上邻国一道,通过海上共同开发更好地管控争议,推进合作,维护稳定,实现共赢。中方愿同印尼方共同努力,落实好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使有关合作成果早日惠及两国和两国人民。同时,中方愿同周边其他海上邻国积极探讨开展包括共同开发在内的海上合作。

中国和印尼签署的海上共同开发合作文件,主要是明确了双方在两国主张重叠海域开展共同开发合作的政治共识和合作方向,双方将进一步探讨合作内容和方式等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