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周思达等同志

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周思达  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德义  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周德坤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戴国强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杨富程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万有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许  伟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张锋平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

李良华  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

陈晓林  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地方民航发展局局长,免去市地方民航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李杏荣  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市地方铁路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龙  麟  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柳锦春  任市政府驻昆办副主任。

鲁明云  免去普洱卫校校长职务。

张  宏  免去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学文  免去市医保局副局长职务。

付开聪  免去市中医医院副院长、市民药所所长(副处级)职务。

张登林  免去市国家森林管理局局长、太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太阳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鸿东  免去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沅管护局局长(副处级)职务。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高兆辉等7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怒政任〔2024〕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高兆辉任怒江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郑淑英任怒江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杨新文免去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事业管理五级)职务;

李佳玲免去怒江州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事业管理五级)职务;

周家荣免去怒江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挂职二年)职务;

寸利山免去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石成钢免去怒江州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职务。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褚金江等8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怒政任〔2024〕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褚金江任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事业管理五级,试用期一年),免去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事业管理六级)职务;

董文林任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卫红任怒江州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苏建永任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副局长(事业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谢冬静任怒江州检验检测院副院长(事业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彭飞任怒江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李晓春免去怒江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雪莲免去怒江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来源:普洱市人民政府、怒江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田焕焕

主编:赵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