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湖北多地发布人事任免信息

涉及宜昌、十堰、咸宁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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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最新人事任免

10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现予公布!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的名单

(2024年10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汤  明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任命刘钧顺为宜昌市司法局局长,免去其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三、任命张碧钧为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四、免去陈延斌的宜昌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4年10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丁  盼为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石   欢为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二、任命刘   亮为葛洲坝人民法院副院长。

三、任命唐雁莉为葛洲坝人民法院副院长。

四、任命翁小华为葛洲坝人民法院审判员。

五、免去刘元梓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肖中年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吴遵玉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八、免去胡振元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九、免去韦   星的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十、免去林   波的葛洲坝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十一、免去贾立荣的葛洲坝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郑   斌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於爱华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堰人事任免

关于接受朱克梅、车勤玲同志

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朱克梅、车勤玲同志提出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朱克梅同志辞去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车勤玲同志辞去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朱克梅、车勤玲同志的辞职请求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30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高红民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高红民,男,1975年12月出生,汉族,湖北监利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学位,现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免去刘军的十堰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任命程孝荣为十堰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剑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咸宁最新人事任免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4年10月30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江玲为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方兆淼为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曾国之为咸宁市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用新的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炳贵的咸宁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任命:

宋鹏丽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来源:宜昌发布、十堰发布、咸宁发布

编发:黄珺

审核:谢斌

出品:湖北日报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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