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起

我国铁路客运领域将推广使用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为旅客和单位报销铁路客票提供便利

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开具、交付、使用将带来多重利好。

对旅客而言,最大的改变是不再需要到火车站、车票代售点、自助机上打印“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让旅客出行更便利。

对单位而言,财务人员可基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推动相关业务数字化转型和“网上办”。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单位可通过登陆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按规定勾选抵扣,免去按照总价进行换算的计算程序,减轻工作量。

此外,随着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的使用大幅度减少,铁路运输企业印票、终端自助机维护等成本也将大幅度降低。

为方便旅客和单位,铁路客运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行使用中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过渡期内,纸质报销凭证和电子发票均可开具使用,但纸质报销凭证和铁路电子发票仅可选择一种开具,纸质报销凭证或铁路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换开另种形式的票据。

来源/中国铁路微信

监制/乔申颖

审核/杜秀萍

编辑/王俊杰

校对/李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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