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2020年7月11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全方面的法治保障,能够更好地维护香港的法治秩序,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这部法律,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法律法规之后,法制日报社联合人和启邦显辉(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将笔端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以下作品排名不分先后)
作品:香港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作者:中国老年书画研究会会员 重庆市老年书画研究会研究员 贺启洪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限制宗教信仰自由,不干预宗教组织的内部事务,不限制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没有抵触的宗教活动。
宗教组织依法享有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继承以及接受资助的权利。财产方面的原有权益仍予保持和保护。
宗教组织可按原有办法继续兴办宗教院校、其他学校、医院和福利机构以及提供其他社会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宗教组织和教徒可与其他地方的宗教组织和教徒保持和发展关系。
作品:香港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作者:北京昌平书法家协会理事 穆忠亮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保留原有的专业制度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有关评审各种专业的执业资格的办法。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已取得专业和执业资格者,可依据有关规定和专业守则保留原有的资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继续承认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已承认的专业和专业团体,所承认的专业团体可自行审核和颁授专业资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并咨询有关方面的意见,承认新的专业和专业团体。
作品:香港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作者:北京书法家协会会员 北京昌平书法家协会理事 郅博帆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体育政策。民间体育团体可依法继续存在和发展。
作品:香港基本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作者:北京书法家协会会员 《中国书法》杂志编辑 贾楠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四十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持原在香港实行的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康乐、体育、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民间团体机构的资助政策。原在香港各资助机构任职的人员均可根据原有制度继续受聘。
作品:香港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作者:北京昌平书法家协会会员 北京市昌平区前锋学校书法教师 齐可欣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原有社会福利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经济条件和社会需要,自行制定其发展、改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