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义乌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网传“义乌一独居女子被陌生男子从窗外凝视”,经警方查证为不实信息。
现查明,10月16日22时许,杨某(女,26岁)与男友包某(男,29岁)为博人眼球,故意策划由其男友包某假扮陌生男子,在其租住的房屋4楼公共阳台拍摄“被偷窥”视频,并发布至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后引发多家媒体和网民关注。在媒体采访中,杨某未如实告知该视频系摆拍,并谎称“已报警,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恶意误导舆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杨某、包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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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的人,为了流量,各种摆拍无下限,希望严肃查处,还大众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虚假信息必须受到谴责。我们应共同维护网络健康,不信谣不传谣,让真相跑在谣言前面。
好好谈你的恋爱不行?拍这种会引起社会恐慌的视频博眼球,好玩吗?怕不是脑子瓦特了吧。
此行为应该受到严厉的谴责和相应的惩罚。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网络上的内容并非都可信。希望大家在浏览信息时保持警惕,同时也希望此类恶意造假者能收手,别再破坏社会和网络的秩序。
虚构事实误导舆论,必受法律制裁,警示后人!
这种行为是对网络法治的挑战,也是对社会道德的践踏,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