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2023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坚持以“小切口”专项监督为主抓手,积极探索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有效途径,着力实现从“队伍有形”“工作有效”向“群众有感”迈进。自2024年3月6日起,“廉洁泸州”微信公众号推出“‘小切口’专项监督”专栏,及时反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在工作推进中的生动实践、经验成效。敬请关注。
“我在选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中未正确履职,违反选聘程序,私自决定公益性岗位人员……”近日,古蔺县东新镇民主村文书李某某为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反省。
原来,李某某在负责民主村公益性岗位选聘时,因时间仓促,未经村“两委”开会讨论,也未按岗位申报程序,私自决定将魏某某、徐某某、刁某某等5人作为保洁、保绿员,将李某作为劳保协理员,并伪造会议记录、公示图片等资料后上报。因李某文化程度低无法正常开展劳保协理工作,李某某又私自安排该村具有大专学历的袁某代替李某工作,并要求李某将工资转交袁某。最终,李某某因违反相关纪律,受到相应处分。
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在古蔺县双沙镇河屯村,原劳保协理员外出务工,需重新确定人选,村文书何某某作为河屯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具体负责人,未经过公益性岗位调整程序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村“两委”评议等流程,私自与河屯村九组熊某商量,以熊某的名义申请劳保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由何某某负责完成劳保协理员工作任务,待熊某领取待遇后转账给何某某。截至事情暴露时,何某某共领取6个月的劳保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报酬7200元用于个人使用。何某某明知公益性岗位严禁顶岗,却顶替熊某开展劳保协理员工作并领取报酬,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相应处分。
古蔺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德耀镇凤凰村向村民摸排公益性岗位问题线索。(苏海鹏 摄)
公益性岗位是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增收的重要手段。去年以来,针对公益性岗位问题,古蔺县纪委监委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乡村公益性岗位专项治理工作组,针对公益性岗位日常运行和管理中暴露出的审核把关不严、监管考核不到位、顶岗代工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为不断提升专项治理质效,该县实施“大数据+”工作模式,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单位)开展数据比对,精准核实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要求,预防顶岗、吃空饷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开展现场核查,严查公益性岗位背后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通过核查,共发现问题线索14条,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处分12人,确保公益性岗位公益为民。
在专项治理中,该县纪委监委持续跟进监督,督促县人社部门梳理公益性岗位管理问题清单,明确岗位设置、安置对象、开发任务、选聘程序、管理机制和补贴标准,把好公益性岗位“入口关”、“管理环”和“考核关”,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作用。
“小岗位关系大民生,我们将持续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专项治理,作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严查违纪违法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加大信息公开、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作用,真正将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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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古蔺县纪委监委作者:苏海鹏编辑:泸小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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