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网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网信办,省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和四川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4年度全省网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从事网络生态治理、网络舆情管理、网络信息传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应用与服务等网信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网信工程专业职称。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拟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不在本次评审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职称申报有关政策、要求、程序、常见问题等参考《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指南》(附件1),按照《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附件2)执行。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进行申报、审核。

(一)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24:00。

(二)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三)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24:00。

(四)各市(州)党委网信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24:00。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进行申报。

省级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由主管部门通过系统报送至高评委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高级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市(州)、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自主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高级职称评审,应通过系统向高评办出具委托评审函并上传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高评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高级职称评审,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驻川一级单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上传委托评审函,经同意后方可报送评审材料。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材料及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五、评审程序

(一)初审。市(州)党委网信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高评办(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须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

(二)复审。高评办对各单位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三)组织评审。高评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请高评委组织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评审会议。

(四)确认评审结果。高评办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专家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发文。

(五)办理相关手续。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高评办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按要求及时装入个人档案。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系统中查询、下载、打印。

六、纸质材料报送

复审通过后,申报人员须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清单(高级)》(附件3),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及申报证明材料,逐级审核签章后,于2024年11月15日前报送省委网信办(四川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协助将文件转发至辖区或下属部门、单位,组织做好申报审核工作。

(二)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三)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或业绩、奖励等,必须是在取得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否则不能作为申报材料;申报的获奖证书和相关材料应为网信工程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否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四)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人次320元(含答辩费80元)。

(五)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廖佳怡 18908023926

罗伟 15928989772

赵雨晨 13350128321

材料报送:蒋金洁 18728790849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

附件:(点此下载)

1.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指南

2.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3.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清单(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