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惠霞(前排右二)在黄石市阳新县调研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
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是工会依法履行主责主业的重要途径,也是工会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一环。湖北工会认真落实全总“559”工作部署,围绕全面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要求,系统推进“三个全覆盖”,着力强化“三赋能”,更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立法+实践”双向赋能,强化法治保障
2023年推动省人大出台关于大力弘扬“三个精神”的重大事项决定、修订《湖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今年将颁布《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度契合全总“一函两书”行动部署,为工会依法履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条例》制定和监督工作互促共推,开展五轮立法调研,同步组织工会法律服务和劳动用工指导进企业、进园区、进驿站数百场次,为工会开展监督营造了党政支持、企业配合、职工欢迎的良好氛围。
目前《条例》草案已顺利经过一审、二审,拟于9月表决。一是适应新形势,细化新就业形态领域监督方式,创新性提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实施监督。二是对标新要求,专设章节规定监督组织建设和队伍培训,实化“一函两书”制度,完善履行程序,强化刚性约束,形成监督闭环。三是丰富新实践,《条例》草案专设3条明确工会与法院、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协作,不断强化制度保障和机制创新,走好法治化、规范化之路。
“工会+N”联动赋能,形成监督合力
在“工会+法院+人社”市县全覆盖基础上,省级联合发文推进“工会+检察”工作,省总工会与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实施意见,打造“工会+”升级版劳动法律监督模式。
一是组织联建。省级率先成立监督委员会,推动市县两级联合法检机关、政府部门、“三方四家”设立监督组织,实现全面覆盖、提档升级;指导各地从头部平台企业攻坚、向百人以上建会企业覆盖、向“小三级”工会延伸,全省建成1.9万个监督组织,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调的工作态势。二是监督联动。全省17个市州、92个县区建立“一函两书”与检察督监、审判监督、劳动监察衔接机制,为“柔性监督”提供“硬核支撑”;协同12351热线、职工信访、舆情监测、智慧工会等,找准线索、靶向监督,今年以来全省工会通过发出“一函两书”等方式调处案件10050件,为1万多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约3亿元。三是队伍联训。加强法院、检察、人社对工会监督的专业支持和业务指导,各地通过联合办班、集中培训和线上授课等形式,完成县级以上和重点企业工会监督员全面轮训,切实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
“监督+治理”融合赋能,实现多方共赢
推进“预防—监督—化解—执行”全链条贯通,推动工会监督融入社会治理,实现全省职工队伍整体和谐稳定。
一方面,为职工维权增效。各地工会通过检察支持起诉“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00余万元。鄂州“一函两书”与司法建议联动,一次性解决140名职工社保问题;武汉硚口通过监督意见书与履行告知书联用,推动50余名职工经济补偿金支付到位,以监督“小切口”破解“讨薪难、执行难”。另一方面,为企业发展助力。高温天气省市县自上而下发布劳动保护提示函,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襄阳为620家园区企业出具劳动用工指导报告,宜昌聚焦高新企业开展“依法用工、合规经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构建企业受益、职工满意、相得益彰的系统治理格局。湖北“工会枫桥”得到全总重视指导、省委多次肯定和社会普遍好评,8地做法入选全总创新案例,《人民日报》《工人日报》等多次报道,监督公信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接下来,湖北省总工会将继续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进一步走深走实,更好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积极贡献。(湖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陈惠霞)
来源:《中国工运》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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