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 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类促销、节庆活动增多,客流、物流密集,火灾风险较大。日前,太原市应急管理局、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出提示,加强火灾防范,确保节日安全。

社会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违章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规定安排值班值守,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生产经营、仓储运输场所严禁货物混合堆存、超量堆存、违规堆存等;多业主、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应对处置。

建设工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火、动焊前,要清理作业点及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具,明确现场看护人,做到现场动火不离人;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

沿街小商店、商铺等合用场所严禁违规住人、违规用火和违规用电;严禁商铺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店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商铺经营结束以后,应及时清理店内火源,做到人走电断。

进入影剧院、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时,应观察、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及周围环境;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按疏散指示标志迅速有序逃生。

外出旅游时,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油漆、烟花爆竹、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在景区和禁烟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居民家庭不要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外出时要随手关闭火源、电源、气源;要教育孩子不能玩火;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消防管理,坚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如遇到火情,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

来源:太原日报

编辑:王少杰

校对:蒋海霞

审核:杨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