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国新办就《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举行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意见》是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将前期市场准入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及时上升为制度安排,也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出台的政策文件。

李春临进一步介绍了《意见》四个方面亮点。

一是坚持完善清单管理,厘清政府作用边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负面清单制度建设是重要抓手,在准入环节就要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加快从前置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意见》从准入规则确定、准入事项设定、准入措施调整程序等层面强化了对“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的支撑,切实维护清单的统一性、规范性和严肃性,推动市场准入管理更加规范,更好保障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市场。

二是坚持放宽准入限制,激发市场潜力活力。市场准入是经济活动的第一道门槛,要推动市场准入限制不断放宽,推动各类资源要素顺畅流动,积极营造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要实施宽进严管,放开充分竞争领域准入,大幅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准入限制。要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对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可以依靠市场充分竞争提升供给质量的服务业行业领域逐步取消准入限制。

三是坚持优化准入环境,提升市场准入效率。市场准入是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条件,要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更好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意见》首次聚焦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等10个新兴领域,从原则路径、平台支撑、成果应用转化、全球科研协同等层面,一体打通束缚产业体系深度转型升级的堵点卡点,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不断提高准入效率。

四是坚持扩大准入试点,破除隐性准入壁垒。要发挥改革试点作用,用好特别措施政策工具,着力打破部分行业、领域准入壁垒。《意见》提出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生产力布局,以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检测认证、数据体系为抓手,着力破除各类准入障碍,更好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要选择重点地区开展准入试点,分批制定和推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李春临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更大力度优化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提振发展预期,加快形成“标准引领准入、清单规范准入、场景促进准入、试点放宽准入、监管保障准入”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