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王代强

“管火”先“管人”。12月17日,记者从攀枝花市米易县林业局获悉,为严防森林火灾,近日,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制定推出了“森林草原防灭火‘5+1’处罚套餐”制度,从本月1日起执行。

这项制度规定,对于虽进行违规农事用火、违法森林用火但尚不构成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新山乡将对其实施“5+1”处罚,即:观看1个小时教育警示片、口头教育1个小时、手写材料1个小时、依据村规民约进行处罚、降低评级授信,外加一次公示。

“近期我们都在积极深入各村、社、农户利用坝坝会、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宣讲这个制度,昨天晚上都还有两个村民小组召开了坝坝会进行宣传。”新山乡副乡长王微微说,这个套餐“不好吃”,群众最好别来“尝试”。

新山乡新山村发放放牧人员义务巡逻背心

咋个“不好吃”呢?这项制度规定,发现并确认实施上述违规用火行为后,事发地巡山员将通知当事人或其监护人到乡政府学习室观看警示片,观看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对于经通知不到场的,由村两委用车载音响到其家门前进行宣传直至其到乡上参加学习为止,并以公示栏、微信群、村村通广播等形式将此情况对全乡居民进行通达。

学习时,乡包村领导、分管领导、包保责任人、派出所干警必须到场,组织当事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米易县人民政府森林通告》、村规民约、森林防火十不准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对违规、违法用火的危害讲深、讲透,学习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

村民抄写森林防火“十不准”

同时,结合当事人的文化程度,当事人还要抄写森林防火材料,书写学习心得体会、承诺书,抄写、书写要认真、要深刻,书写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村两委依据村规民约,视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对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处罚情况应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此外,新山乡还将森林防火纳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由攀枝花农商行新山分理处的负责人当众宣布因其违规、违法用火,决定降低其信用等级,调整授信额度,对于情况严重的、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农商行明确对其不提供信贷服务。

乡综治办还会将当事人书写的心得体会、承诺书发至各村,各村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将当事人学习的照片在各村微信群进行转发,各种会议上进行宣讲,让广大村民充分知晓违规、违法用火的危害和后果,引以为戒,防止再犯。

这项制度还规定,乡、村领导、包保责任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对本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对于有错不处、处罚不严的,依照《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提醒通报约谈暂行办法》的规定严肃追责。

“下一步,新山乡将继续把这项制度宣传到位、严格落实到位,以这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入脑入心。”王微微说。(新山乡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