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浓厚氛围,现将3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富拉尔基区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张某某澄清正名
2024年1月、5月,群众实名举报张某某违规收取诉讼费用的问题。经查,2020年5月,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某案件书记员按照相关规定和收费标准,向该案申请人收取了两次案件公告费共计600元,两次公告均刊登在《人民法院报》,张某某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不存在违规收取诉讼费用的问题,举报问题失实。2024年6月,富拉尔基区纪委监委向张某某本人发出澄清函,并抄送其所在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以书面澄清方式为张某某澄清正名。
二、昂昂溪区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昂昂溪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张某澄清正名
2023年3月,群众实名举报张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截留2016年、2017年村医一般诊疗费,2022年村医基本药物补助费、村医公共卫生补助费的问题。经查,在上述费用审批发放时,张某任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不负责举报问题中的费用发放工作,举报失实。2024年5月,昂昂溪区纪委监委向张某本人发出澄清函,并抄送其所在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以书面澄清方式为张某澄清正名。
三、克山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克山县西河镇党委书记邓某某澄清正名
2024年4月,群众匿名举报邓某某出租西河镇扶贫机械并从中获利的问题。经查,2020年4月、2022年5月,克山县乡村振兴局分别拨付给西河镇和平村1台、西河镇东升村2台扶贫机械,经两村集体会议研究决定,该3台扶贫机械均在当年出租给齐齐哈尔优贝源生态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将租金支付至村集体账户,邓某某不存在出租扶贫机械并从中获利的问题,举报失实。2024年6月,克山县纪委监委向邓某某本人发出澄清函,在克山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上为邓某某澄清正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推进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和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党员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鹤城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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