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临沂公安”微信公号发布通报:2024年8月11日17时许,我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郯城县李庄镇,一男子手持弓箭伤人。
接警后,我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将嫌疑人毕某某(男,29岁,郯城县李庄镇人)现场控制抓获;两名受伤人员及时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经查,毕某某认为隔壁修车铺安装的监控对其生活有影响,心生不满,遂对来修车的人员实施伤人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为尊重和保护伤者隐私,请不要传播相关视频、图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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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讲:爱屋及乌。现实里:恨屋及乌。出气如斯拿箭射,犯法被惩自遭殃,有事可以好商量,不必过激惹官司。
应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这样反而违法。
应该合理表达诉求,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否则害人有害己。
严肃处理
查明真相,依法严惩,坚决打击恶意伤人的猖狂行为。
必须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