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容 冯艳  雅安观察 罗光德

近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召开会议等形式,对贯彻实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芦山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统筹推进全县畜牧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相协调。

现场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全县5家规模养殖场的养殖污水处理状况、畜禽粪便处理状况进行了检查,同时认真核查污染防治处理设施是否合理、有无对外排污、偷排、漏排行为等。对发现的部分不规范排放养殖户进行现场指导并签订整改协议,同时做好记录,作为下一次排查的重点场所。

在检查过程中,人大代表们重点关注养殖场的废弃物处理、粪便污染、污水处理等问题。通过现场查看、了解相关资料和听取当地居民的意见和反馈,人大代表们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了解。

此次执法检查不仅关注了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也积极与当地养殖户和相关责任方进行沟通,促进了信息共享和理解。

“要紧紧围绕《条例》规定,不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芦山畜禽养殖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芦山城乡人居环境质量。”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忠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强调。

据悉,截至2024年7月底,芦山县登记在册并录入直联直报系统的规模养殖场(家庭农场)共有55个。其中,生猪养殖场46个,肉牛养殖场2个,蛋鸡养殖场1个,肉鸭养殖场6个。生猪存栏量6.94万头,肉牛存栏量500头,肉鸡存栏量 110万只,肉鸭存栏量7万只。目前,全县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3%,粪污综合设施配套率达100%。

下一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持续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为乡村产业振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