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陈碧红

近日,一艘“上海—泸州”集装箱货轮搭载着进口高粱停靠在泸州港,完成了这趟从国外原产地运输至四川的国际物流运输全过程。当贸易公司申报货物入关手续时,成都海关所属泸州海关将这艘货轮从上海洋山港到泸州港的34000元内河运费从完税价格中扣除,企业享惠3213元。自去年6月四川实现首票“内河运费扣减”以来,这项惠企举措已累计为四川外贸企业减征税费112.15万元。

泸州海关关员核查内河运费扣减的集装箱运输情况(成都海关供图)

此次货轮装载的是四川澳瑞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报的进口高粱。看起来,企业享受的3000多元减征税费似乎不多,但该公司业务经理戴晓燕却认为这对成本管理帮助很大。

“粮食加工行业不是高利润行业,每个环节成本控制都需要精打细算,尤其是运费,占到粮食进口成本的很大一部分,而内河段的运费又占到了全程运费的一半左右。”戴晓燕说,自内河运费扣减政策实施以来,该公司的进口粮食运费已累计扣减65万元,节约税款近6万元。

泸州港远景(成都海关供图)

内河运费,是指海运进口货物运抵中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通过水运方式继续运输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在实际运输中,经由沿海港换船后运输到内河口岸的进口货物,运费通常是按国际国内联程总费用结算,因收货人无法将其中的国内段内河运费以客观量化的数据合理区分出来,长期以来被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四川地处长江上游,水路运输进口货物通常在上海港起卸后再由长江货轮运输至泸州或宜宾港口卸货,由于进口企业无法将内河段运费单独区分,只能包含在全程运费中一起申报纳税,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成本。

去年5月,海关总署印发《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估价指引》,明确“内河运费扣减”相关工作流程,符合规定的企业可以从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扣减内河运费。

“我们调研发现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公布的长江集装箱运价指数中无上海至四川的平均运价,多数企业无法提供内河运费发票等问题,成功推动发布上海至泸州外贸内支线平均运价,为‘内河运费扣减’提供更精准依据,最大程度帮助企业享惠。”成都海关关税处处长易欢芝说。